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3-11-28
负责国有林场更新造林工作;负责国有林场森林抚育采伐工作;负责国有林场森林生态效益试点工作;负责国有林场规划及生产计划的编制工作;负责国有林场营林技术培训工作;负责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工作;负责制定林木种子的采收计划,加强林木种子的生产、经营和质量管理,核发《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》和《苗木出圃使用合格证》;负责依法查处林木种子的行政案件;负责全县林木种子的调查、采集、贮藏、调运、检验、鉴定工作,保证全县造林绿化用种,完成省、市林木种子上调任务;负责全县苗木的调拔、采购、检查、鉴定工作。